各单位:
根据《武昌职业学院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规定(试行)》(武昌职院行[2021]86号)有关规定,对来我校执行公务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,以公务“接待票”抵充车辆停车费。为规范“接待票”的使用管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根据“从严控制,按实发放”的原则,校内各单位自主填报《武昌职业学院公务车辆接待票申请表》,每月初在学校综合办公室办理有关领取手续。
2、各单位在使用“接待票”时,须在“接待票”正面加盖各单位公章方能使用,同时做好本单位“接待票”使用登记工作。
3、“接待票”当日有效,停车时间不限,一张“接待票”限一车一次进出校园,出门时交票放行。使用“接待票”进出校园的公务车辆不得在校园停车过夜,否则按《武昌职业学院机动车辆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武昌职院行[2021]86号)规定收取停车费。
4、“接待票”只能用于执行公务的外来车辆,不得用于探亲访友的来校车辆。
5、学校各单位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,由各主办或承办单位提前向保卫处提出申请,保卫处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,制作《临时通行证》,活动期内有效。
附件:《武昌职业学院公务车辆接待票申请表》
保卫处
2023年2月22日